邵阳市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,以弘扬“人道、博爱、奉献”的红十字精神,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,促进和
平进步事业为宗旨,遵循人道、独立、公正、中立、统一、普遍和志愿服务的国际红十字运动七项基本原则,积极履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
红十字会法》赋予的备灾救灾、救护培训、推动无偿献血、造血干细胞捐献等职责。邵阳市红十字会创建于1911年10月,时称中国红十字
会宝庆分会;1912年,宝庆分会应邀参加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在上海召开的第一次动员大会;1937年7月更名为中国红十字会邵阳分会,主
要职责是组织会员参加抗日救亡,救护受伤官兵和难民;1946年抗战胜利后会务停止。在旧中国红十字会发展步履维艰,历尽坎坷。全国
解放后,于1955年4月筹建第一届中国红十字会邵阳市分会,红十字事业有了较大发展;1957年7月更名为邵阳市红十字委员会,1962年2月
更名为邵阳市红十字会;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期间会务停止;1988年5月,邵阳市红十字会正式恢复,所辖12个县市区红十字会相继恢
复、成立;2004年9月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,市红十字会明确为副处级单位,由市卫生局代管改由市政府领导联系,机构独立
建制,核编4人,办公地点由市卫生局迁至市人民政府院内。市红十字会独立运行以来,认真履行红十字会法赋予的职责,在备灾救灾、救
护培训、推动无偿献血、造血干细胞捐献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。先后投入到印度洋海啸、新邵太芝庙洪灾、隆回虎形山特大泥石流等灾
害的救助与重建工作中,特别是在南方百年不遇的冰灾、汶川特大地震等灾害中,组织大批志愿者开展大规模募捐活动与灾区现场救助,
充分发挥了在政府人道领域工作中的助手作用。